关于对市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培养对象进行目标规划意识培训的通知 作者:组织人事科来源:教育局点击数: 569 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27日 各中小学(幼儿园)、直属学校(单位)、镇乡(街道)成人学校(社区学院): 为进一步地做好市级名优教师、正高级教师、省特级教师的培养工作,加强过程性积累,为专业发展做好长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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